
┃債務重組
何謂債務重組
債務重組在香港又稱個人自願安排 (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, IVA) ,是指面臨現金流問題之人士無法按原有貸款規定償還債務,於是與債權人通過重新談判來減少其拖欠的債務,以改善或恢復資金流動性,使欠債人能夠根據自己的還款能力償還債務,有關債務重組需經由法律程序申請。IVA可重組不同的欠債,如卡數、銀行私人貸款、財務公司貸款、「一筆清」高息貸款、儲蓄互助社貸款、學生資助貸款、稅項等。
IVA適合欠債超過新15倍-35倍或瀕臨破產之人士,對債務人來說IVA有較大誘因令欠債人還債,讓債務人收回欠款,總好過人欠債人申請破產,出現壞賬。法例規定,欠債人需找到一位代名人,代名人會向法院提交報告,交代欠債人的資產及負債狀況,並召開債權人會議,跟欠債人商討及重新訂立新的還款方案,之後法庭會依此頒令,讓欠債人依新方案把債項完全清還,相關的申請需經由法庭核准。
香港申請債務重組最大優點是利率較低,若瀕臨破產欠債數目大,債務重組或較有利。

債務重組過程
第一階段
- 債務人攜同入息證明及債項等相關資料給宏富專業方案事務所,讓我們的専業顧問進行費用全免的IVA債務重組分析。確認符合申請資格後,將會由代理人(如註冊會計師、律師)擬定還款建議書。此外,宏富専業顧問會以豐富經驗平衡債權人及債務人利益,協助債務人制定債務重組建議書,當中除了建議債項的每月還款金額、固定還款期數和固定還款利率外,還列明了申請的所需生活開支,而申請人的資產如自住物業、私家車、保險、退休金等亦會交代清楚。
預計時間:第一天 - 安排債務人進行宣誓,由代表律師將臨時命令申請書呈送法庭存檔。
預計時間:約兩個星期內
第二階段
- 債務人或代表律師到法庭聆訊,法庭將頒佈IVA臨時命令,刊登債權人會議通告(中英文報紙各一份)。代名人會依照法院命令,在指定的時間內舉行債權人會議。
預計時間:約三個月
第三階段
- 債權人在會議當日將按照申請者的還款建議書內容作出投票(佔出席及總欠債金額75%以上之債權人),以決定是否接納還款方案,接納後IVA便可以正式實行。
預計時間:四個月至五個月

債務重組申請資格
- 有固定工作兼每月有穩定收入
- 欠債總額為月薪15倍-35倍或有超過50萬欠債,並瀕臨破產的人士
- 敏感職業而不能申請破產的人士
宏富專業方案中心為您度身訂做還款方案,解決困擾您的財務問題。